和龍林區基層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5月26日電 (譚偉旗 于佳祺)近日,和龍林區基層法院調解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承辦法官從“提高定分止爭效率,維護雙方當事人利益”角度出發,在庭審結束后,與原、被告雙方共赴原物放置地,在承辦法官的傾心調解下,當日,被告將一輛大型篩沙機返還至原告,糾紛得有效化解。
據悉,2020年12月原告董某將一輛大型篩沙機存放于被告于某丈夫廠房處,被告于某對此并不知情,直至今年3月,被告于某在其丈夫去世后,到該廠房處置廢舊物品并將該篩沙機變賣于案外人宋某處。
4月,原告董某預取回該篩沙機時,發現篩沙機已不在存放地點,原告董某多次與被告于某協商要求返還篩沙機并賠償因處置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于雙方爭持不下,故原告董某將被告于某訴至法院。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通過雙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及提交的在案證據,查明被告于某已通過合理價格將案涉篩沙機出售于案外人宋某,故其已善意取得該篩沙機所有權,鑒于承辦法官的釋法明理、耐心勸說,雙方達成和解,被告于某同意購回案涉篩沙機并由原告提供吊車將其運回指定地點。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與雙方當事人共赴案外人宋某處,積極同宋某溝通協商,最終宋某同意以平衡各方利益為前提,配合雙方當事人將篩沙機返還給原告董某。當日下午,案涉篩沙機完整地運送至原告董某處,同時原告撤回起訴,至此,矛盾得以化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下一步,該院將不斷探索審判新模式,突破“坐堂問案”的傳統訴訟模式,全力推動“主動出診”的新格局,打造多元解紛新體系,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職能,用心用情用力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做到 “走得進百姓心頭,坐得下百姓炕頭”,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為構建和諧林區賦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