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審理了一起某公司故意拖延交付工業設備的案件,支持了原告某集團的合法訴求,有力幫助地方民營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
據悉,原告某集團在2019年至2020年間,向被告某公司訂購了一批大型工業設備,并支付了相應的貨款,但被告以種種理由拖延交付一年。
這種違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原告的生產經營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原告為此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給付違約金。
該院在審理此案過程中,切實增強“公正與效率”并重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緊盯民營企業合理司法需求,提高審判節奏,研判法律適用,化解社會風險,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為保障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護航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支持。(譚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