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17日電 (譚偉旗 潘麗莉 李婧)近日,龍井市人民法院執行一起借貸糾紛案件。
據悉,吉林省汪清某木業公司因拖欠龍井市某商業銀行貸款及利息,因一直無能力履行判決的償還義務,原告某商業銀行遂向該院提出申請強制執行,同時提出拍賣被執行人汪清某木業公司名下廠房,在該廠房經歷兩次流拍后,申請執行人接受了以物抵債的償還欠款方式。
但由于該廠房面積大、分區多,且廠區內還有多家租戶,如何保證所有租戶都能順利騰遷,又不激化矛盾引發混亂,這著實是要考驗執行法官的工作能力。
執行法官首先就該強制騰遷工作向租戶們做了詳細說明,請求租戶們的理解和支持,隨后張貼了騰遷公告并限定了租戶們的最晚搬遷期限,大部分租戶表示理解執行工作,紛紛積極配合騰遷。
少部分租戶在截止搬遷時間到期后依然未搬離,執行法官詳細走訪了每一家未搬離租戶,了解了他們目前所面臨的實際困難,并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協商,最后成功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理解,使未搬離租戶與申請執行人現場達成協議,約定剩余未搬離租戶于當月月末之前完成搬離。一起強制執行案件終于圓滿執結。
幾天后,被申請執行人汪清某木業公司法人為該院執行局送去了一面錦旗,表達了對該起執行案件的認可,以及對執行法官們的謝意,此案了卻了被申請執行人一樁心事,使這起跨度近四年的貸款糾紛案件落下帷幕。(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